安溪县 、标准我市各县(市、人均从2020年1月1日起,
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此次发放待遇的调整 ,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南安市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 ,永春县、鲤城区 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。市本级、晋江市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。
调整后 ,泉港区 、
此外,(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)
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。人均提高约153元。